公告通知
关于对2015年综合目标责任书等进行考核的通知
日期:2015年12月2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201614日至8日对各单位2015年综合目标责任书等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原则上评出12个“2015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先进单位”(其中教学单位6个,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6)。另采取自愿申报的形式,评2015年工作创新奖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2015年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长:朱

副组长:张 白梦清 刘发兴 闵建杰 田寿永

领导小组下设行政和教学两个小组,行政组对各教学单位进行考核,教学组对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进行考核。其人员组成如下:

行政组:沈建林(召集人)魏俊桃(资料员)曾少武 周启宏

何玉初 万国华 汪胜祥(意见反馈员)

黄苏州

教学组:刘秀平(召集人)张亚玲 李弘华 高万学 熊世明

张银平 高想清(意见反馈员)郑木华

余仲铭(资料员)

二、考核原则

(一)科学性、公平性、可操作性相结合。

(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三)全面考核、重点考核(核心指标)与平时考核相结合。

(四)纵向(职能及直属单位、教学单位内)比较考核与横向(职能及直属单位、教学单位之间)比较考核相结合,以纵向比较考核为主。

(五)在考核中实行回避制,被检查单位只派一名资料员负责资料解释,其他人员回避。

三、考核内容

(一)2015年综合目标责任书。

(二)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三)中层干部聘期表现情况民主测评。

(四)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四、考核程序

(一)2015年综合目标责任书

12015年综合目标责任书

1)情况汇报(8分钟)

各单位根据2015年综合目标责任书,汇报一年来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对学校工作的建议、自评等级及分数等情况。

2)查阅资料(30分钟)

考核组对各单位工作任务的实施过程、落实情况、完成效果并结合中期检查情况进行核查。

3)综合评分(30分钟)

考核组依据中期检查、现场核查及综合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4)意见反馈(10分钟)

综合以上考核情况,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进行意见反馈,总结工作中的成绩、特色及亮点,指出不足并提出建议。

2、单位述职。述职时间另行通知。

3、服务对象测评

1)师生代表测评。考核组随机抽取5名教师和5名学生对教学单位进行测评;抽取2名行管人员对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进行测评。

2)校领导、两代表一委员、教师代表测评。在学校单位述职期间,考核组负责组织测评。

(二)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组织专班人员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召开座谈会、填写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

(三)中层干部聘期表现情况民主测评

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对中层干部聘期表现情况组织集中测评。

(四)2015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考核内容、考核方式与2014年相同。详见学校《关于2015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

五、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

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

教学单位

4日上午8:30—10:00

机电工程学院

4日上午10:10—11:40

信息化中心

汽车学院

4日下午2:30—4:00

后勤服务中心

应用技术分院

4日下午4:10—5:40

附属医院

医学分院

5日上午8:30—10:00

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室

财经学院

5日上午10:10—11:40

科研处、高职研究所、学报编辑部

外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5日下午2:30—4:00

党委宣传部、文明办

物流学院

5日下午4:10—5:40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人事处

继续教育学院

6日上午8:30—10:00

工会办公室

6日上午10:10—11:40

教务处、校企合作处

美容学院

6日下午2:30—4:00

后勤与校产管理处

思政课部、公共课部

6日下午4:10—5:40

学工处、团委

信息技术学院

7日上午8:30—10:00

保卫处、武装部

艺术与传媒学院

7日上午10:10—11:40

计划财务处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7日下午2:30—4:00

离退休工作处

护理学院

7日下午4:10—5:40

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

建筑技术学院

8日上午8:30—10:00

党政办公室

师范学院

注:若时间变动,以考核办公室通知为准。

六、要求

(一)各单位根据《2015年综合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考核表》中的考核条目、内涵将资料分门别类装入资料盒。

(二)资料要做到准确、翔实、全面,禁止弄虚作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检查。

(三)下列各单位于20151229前将有关工作考核情况及相关资料(此资料上交情况纳入2015年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报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各单位2015年工作要点完成情况、201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档案资料移交情况。

2、人事处:“三严三实”活动、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开展情况。

3、党委宣传部:各单位思想政治学习、文明创建、宣传报道情况。

4、教务处:本年度出现的教学事故、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基地建设情况,各级各类教学比赛获奖情况。

5、科研处:各单位课题、论文完成情况。

6、学工处:本年度出现的学生责任事故、学生宿舍管理责任事故情况、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各类学生活动获奖情况。

7、招毕办:各单位招生计划完成情况、毕业生协议就业率情况。

8、计划财务处:各单位包干经费使用情况、教学单位学费清收情况、成本核算情况。

9、后勤与校产管理处:全校卫生检查情况、各单位资产利用情况、损坏情况。

10、保卫处:各单位本年度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11、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单位社会服务次数、培训学生人数、人均创收情况。

12、信息化中心:各单位网站更新情况、教学单位信息化课程建设情况。

(四)考核组成员要本着对学校、对各单位高度负责的精神,考核中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自始至终参加考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对各单位的考核任务。要从严要求自己,不接受被考核单位的任何招待,否则将严肃处理。

(五)考核结果公布后,人事处、计划财务处要根据考核情况核发各单位人员考核工资,党政办公室要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办落实。

附件:关于开展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工作创新奖评选的通知

2015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