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加强岗位调整中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年08月2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各单位有关人员岗位变动后的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各单位固定资产台账清晰,根据《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鄂职院发〔2018〕5号)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人员岗位变动,必须办理资产交接手续。人员岗位发生变动,原则上规定原岗位所配置的办公用台式计算机随个人调整到新部门;办公家具由新到任干部继续使用;其余资产移交给原单位调配使用。达到报废年限且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须填写申请报废清单并妥善保管待统一集中报废。

2.因人员调整形成的闲置资产,各部门要及时报资产处,由学校统一调配使用。

3.因人员调整确需增配资产(含办公家具),应提交申请报告报资产处,经审核后在现有闲置资产中统一调配。

4.各单位要增强资产管理意识,充分挖掘本单位闲置资源,为新进人员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本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本部门资产管理责任,资产管理员落实有关手续,确保在人员岗位调整过程中做到资产管理稳定有序,安全完整。

5.岗位发生调整的人员应按学校相关规定主动配合原工作单位和新工作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及时办理自己管理使用的资产移交及异动手续,填写《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变动报告单》一式叁份(各单位一份存档),作为资产清查和调整台账的依据。人员调整完毕后各单位对本部门进行资产清查并做好资产台账调整记录。

6.因岗位调整资产配置及异动出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另行解决。

附件: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变动报告单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处

2019年8月26日